大政办发 [2011] 81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大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大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大连体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群众体育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殊作用的重要时期。根据“十二五”时期国家和省体育事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一五”时期体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就。初步形成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投入,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健全群众体育组织,初步搭建起覆盖城区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工程”和“社区健身活动室建设工程”。培育了多项具有大连地方特色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数量由“十五”期间的49.3%增加到近50%。社会体育指导站达到2000多个,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十五”期间的7000多人增加到12000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9个,市级专项体育协会40个;注册登记四种健身气功站点50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个,国民体质监测站12个。连续多次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全民健身周先进单位”等称号。
竞技体育水平得到提高。第十届、十一届省运会获金牌、奖牌、总分第二名,并获第十一届省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获2枚金牌,并获全国体育道德风尚奖。第十一届全运会大连籍运动员获得13.5枚金牌,列全省第一位,市体育局被省政府授予“第十一届全运会突出贡献单位”。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大连籍运动员共获2银2铜4枚奖牌,奖牌数列全省首位。北京奥运会期间,圆满完成了美国田径队来连训练接待任务,扩大了大连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十一五”期间为国家、省输送体育后备人才259人。重视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大连市青少年足球绿茵工程》,为我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体育及相关产业起步发展。经市权威部门初步核算,2010年大连市体育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直接从业人员2万人,资产26.2亿元,体育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9.9亿元,占大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0.39%。体育彩票销售取得了较好成绩,“十一五”期间实现体育彩票销售额近30亿元,获得公益金收益突破2.5亿元,较“十五”期间10亿元的销售额同比增长200%,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得到推进。在“十五”期间建设大连国际网球中心的基础上,启动市体育中心和市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全市各级市民健身中心由“十五”期间的3个增加至6个。全市共有22个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其中体育场8个、体育馆4个、网球场3个、游泳馆2个、对公众开放的大型企事业场馆3处。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场地占地面积90.2万平方米,全市人均公共体育用地0.13平方米。
加大了全民科学健身工作指导力度。“十一五”期间为各区市县举办健身知识讲座200余次,印发健身手册、科普书籍1.5万余册。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市民和中小学生进行国民体质监测7000多例。完成科研课题4项,其中《中国人骨龄标准的修订》获国家体育总局科技进步二等奖,《科学运动健身》一书获大连市学术专著一等奖,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推荐为科普书籍。
体育人才和法规工作得到加强。现有体育专家4人、国家级教练5人、高级教练35人、在训运动员1000余人、国际级裁判4人、国家级裁判26人。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着眼宏观指导,制定重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制定了《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委发 [2006] 6号),为我市“十一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指引。为切实解决我市体育设施严重不足、缺少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等问题,编制了《大连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09-2020)》。为全面规范管理我市发展迅速的各类体育市场,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大连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以积极争取地方立法。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农村地区群众体育活动的物质条件和组织水平有待加强;指导市民科学健身的渠道和水平有待提高。体育人才匮乏,教练员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且整体素质不高,引进优秀体育人才缺乏政策支持;基层训练体系不健全,运动员流失严重,训练规模处于萎缩状态,导致田径、足球等以往优势项目成绩下滑严重;学训矛盾突出,三集中运动员就近就学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训练场馆设施滞后,严重制约我市竞技体育项目的布局和发展。人均公共体育用地0.13平方米,远低于国内同等城市和国家规范标准。体育产业结构、规模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等方面的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营范围过于集中,体育相关产业无论从数量还是产值上都占据了主导地位,而体育主体产业发展却相对滞后。缺少以体育中心为核心、符合国际标准的体育场馆,难以承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带动作用。体育文化研究滞后,体育科研支撑作用不够突出。体育市场无序,缺少能够带动行业发展的知名企业、驰名品牌和与之相配套的规划、政策、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
(三)“十二五”时期是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第十二届全运会由辽宁省承办,部分比赛项目将在我市举行,这既是近年来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一次在全国人民面前全面展示我市综合功能、文化底蕴、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整体发展水平的难得契机。圆满完成这一政治任务,做好有关赛事工作,必将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振奋民族精神。”的指示精神,以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着力增强全体市民的健康素质,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新的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实施全域城市化发展战略和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部分赛事为契机,科学规划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配置体系和建设标准,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全力推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建设体育强市,再塑足球城辉煌。
(三)“十二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1.坚持体育工作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促进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对外交往中的综合功能和独特作用,不断提升我市体育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全市人民体质、提高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做到体育发展为人民、体育发展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努力破解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障碍,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坚持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相互促进。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面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4.坚持依法治体、科教兴体、人才强体。加强行业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将体育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重视和发展科技、教育、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和体育科教工作,为体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5.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我市体育文化内涵,夯实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提升大连体育的软实力。通过体育倡导全市人民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塑造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与功能,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
三、以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群众体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群众体育的主要发展目标。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群众性健身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特色品牌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争创国家全民健身工作示范城市。
(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成立大连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各区市县成立相应机构,明确有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责任,形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的群众体育工作格局。
制定符合我市实情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举办市级“体育大会”,以此带动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的开展。在社区广泛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民俗体育活动和以“公园体育”和“广场体育”为特色的群众身边体育活动,形成以社区体育的组织、项目、场地和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生活圈”。在学校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倡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其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继续开展大连市万名职工广播体操展演、职工运动会等活动。继续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实现有效联动,使体育设施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成立市、区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全面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每年培训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2000人以上,达到每万人配备2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二五”时期全市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18000人,力争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量达到50%以上。
(三)加大全社会对体育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十二五”期间,各区市县均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市街道和乡镇配建社区体育活动中心,努力实现居委会配套健身设施和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全民健身路径用地面积和社区体育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达到全省统一标准。各区市县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要包括2个室外篮球场,1个小型足球活动场,1个1800平方米可进行乒乓球、羽毛球、棋牌等项目活动的室内健身场所。街道建有1个15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或小型公园,内有健身路径,有使用面积累计达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场所。乡镇建有1个占地30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或公园,内有灯光篮球场、健身路径,有使用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场所,内有羽毛球、乒乓球等场地设施。针对我市现有步行道进行测量、设计和基础设施安装,建成30条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健身步道。结合《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大连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体系,力争达到全市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0.5平方米以上。依托城乡建设工程、旅游景点、自然资源,与文化、旅游、健身服务业紧密结合,建设一批精品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逐步完成全民健身工程由单一的“健身路径”向集娱乐、休闲、健身于一体的多元化功能转变。
(四)培育特色品牌活动,抓好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用2—3年的时间将其培育成为继徒步大会之后又一项在省内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型群体活动。借助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部分赛事的影响力,以培育全市特色示范性群众体育项目群为重点,以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为主体,形成人人参与健身的局面。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设计、规范发展的原则,深度挖掘全民健身可依托资源,充分发挥国际冬泳节、国际武术文化节、健身气功展演、万人太极拳展演、群众登山健身大会等24项具有持久影响力的“市级品牌活动”的牵动作用,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群,全方位展示我市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视程度、组织策划能力和城市功能。各区市县要努力完成各自特色项目建设,与市级项目群形成联动。
(五)完善全民健身的科学标准和规范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区市县、社区(乡镇)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各区市县建立1处高标准的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城市80%以上社区、农村50%以上乡镇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建立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网,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将监测数据纳入社会统计系列,建立和完善市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定期公布市民体质状况。对现有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使用的测评器材进行更新,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专业队伍建设。增加专业测试人员数量和科研能力,“十二五”期间测试人员要达到1000人。尝试将培训和体育指导员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使体育指导员掌握国民体质监测的理论和技术,特别要发挥和利用高等院校的体育科研条件和人才资源,结合其教学、科研实际,培训、组织学生直接参与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的指导服务工作。注重对国民体质监测结果的运用和指导,增补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运动处方, 有针对性地指导市民科学有效地进行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自身体质,同时加大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以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为重点,全力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
(一)竞技体育的主要发展目标。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基础,坚持体育人才战略。根据大连体育人才特点,围绕省运会、城运会等全国大赛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在参加的各项重要赛事中力争取得好成绩,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竞技体育职业化推进工作,实现大连竞技体育跨越式发展。
(二)加强优势项目建设,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着力解决我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坚持以田径为基础,以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游泳、自行车和水上项目为重点,加强优势项目建设,尽快形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布局合理的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格局,确保我市有5个以上优势项目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三)完成各项比赛任务。在2011年全国城运会、2013年全运会和2014年省运会上力争取得好成绩。全力支持大连籍运动员在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上获得更多的奖牌,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国家、为辽宁、为大连争光。
(四)认真抓好足球工作。把足球工作作为一个传统项目来加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青少年足球的投入,重视和加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确保我市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数量保持在全国前列。继续深入实施“绿茵工程”,抓好100所足球传统学校,继续开展幼儿园“园长杯”足球活动及中小学“校长杯”、“区长杯”、“市长杯”等系列校园足球赛,形成涵盖培养、训练、竞赛和管理的完整的青少年足球管理体系。
(五)全面加快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运用有效资源拓宽竞技体育办队渠道,大力扶持足球、篮球、排球和乒乓球职业俱乐部建设。“十二五”时期,使我市在国家职业联赛中均有参赛队伍,并支持三大球项目在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以加强体育场馆运营为重点,全力推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一)体育产业的主要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建立与大连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和现代体育产业发展规律的体育产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十二五”时期实现体育及相关产业类营业收入96亿元,年均增长率30%。体育彩票年销售额力争达到10亿元,直接从事体育及相关产业人员5万人,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大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0-1.2%,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二)制定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和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制定出台“十二五”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通过专项规划的实施,实现我市体育产业项目的科学布局,使之成为门类齐全的新兴产业。加快建立以大众健身、体育竞赛为基础,以体育制造、体育销售为重点,以体育中介、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各方面为支撑的产业发展体系,积极向国家争取体育产业基地项目,进一步发挥基地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每年开展1次全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动态掌握体育产业发展状况。着力实施体育品牌战略,开展“大连十佳体育品牌评选活动”,重点发展足球、排球、篮球、网球、高尔夫、棒垒球等带动性强的体育项目。依托各类体育培训基地,发展体育培训业。充分利用大连的区位和气候优势,积极引进、发展新兴体育项目和各类体育俱乐部。以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将大连市航空运动学校作为“十二五”规划期间整合开发18所航校中重点扶持学校为契机,大力发展低空领域飞行培训和表演。建立和完善各类体育协会,促进体育培训业快速、健康发展,使大连的体育培训业走在全国前列。
(三)加强对体育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要严格执行规范、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依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按照既有体育服务标准,在全市推广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四)加快推进体育场馆建设。建立大连市新体育中心、金石国际体育中心、普湾新区体育中心、海岛体育休闲中心四大体育中心场所。加快推进市体育中心“两场三馆一基地”建设、新市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及各区市县的体育场馆建设工作,建立多专业、多层次的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各区市县要在“十二五”时期按国家体育先进县区要求,全部实现“四个一”,即1个标准体育场(市内四区可共建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市民健身中心)、1个游泳馆和1个综合训练馆(1所业余体校)。
(五)以场馆为依托,积极组织、承办高水平赛事。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成熟经验,探索建立能够保障我市新建场馆高水平运营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实现良性运营。以举办好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大连国际桥牌锦标赛等品牌赛事及第十二届全运会所承担的部分赛事为依托,在竞赛模式、体育市场资本集聚和经验积累上走出新路,使竞赛工作与体育市场的开发和运营迈上新台阶。逐步构建起以组织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专项竞赛为基础,以承接省以上重要赛事为重点,以引进国际竞赛交流活动、增强城市活力为目标的赛事组织体系,并不断加强组织能力与水平,提高体育赛事的效率与效益,鼓励和支持区市县举办高水平的竞赛活动。全面启动和完成体育经纪人的引入与培养工作,为我市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营提供人才保证。注重提高场馆利用率,力争每月举行1次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体育赛事,积极引进足、篮、排三大球项目的国际A级单项赛事。积极推动体现我市特色的棒垒球运动的开展和普及,依托我市的区位优势和对日韩友好交流的良好基础,积极酝酿城市间的棒垒球邀请赛,不断增进中日韩体育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
(六)严格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扩大销售市场。努力开发体育彩票新品种,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我市新网点的布点工作,在实现扩大销售市场的同时,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创新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办法,确保体彩销售工作长期安全运行。通过大型赛事、群众健身活动、新闻媒体等各种有效载体,加强宣传力度,树立诚信体彩的良好形象。努力实现体育彩票销售额的稳定增长,力争销售总额突破35亿元,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水平。
六、以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内在动力为着眼点,全面加强体育文化研究工作
(一)体育文化建设的主要发展目标。做好大连体育文化的挖掘、提炼、传承和发展工作,依据体育运动规律提炼形成独具特色的大连体育文化,充分体现大连体育的核心价值。加强体育科研团队和科研基地建设,引导和培育市民建立弘扬奥林匹克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体育价值观,把大连建设成为管理科学、制度完善、文化内涵丰富、人文底蕴深厚的体育名城。
(二)探索体现城市体育发展特色的体育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大连文化软实力内涵。体育文化是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连体育发展史就是一部弘扬体育文化、传承城市精神、凝聚全市人心的历史。大连具有领先全国的独特足球文化,具有以国际徒步大会等品牌活动为代表的健身文化,具有以金石国际冬泳节为代表的体育旅游休闲文化等。“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做好大连体育文化的挖掘、提炼、传承和发展的起步工作,全面开展能够充分体现城市特色的足球文化、海洋运动文化、广场健身文化、体育旅游休闲文化的建设,丰富我市文化软实力内涵。普及和推广体育文化知识,传递体育文化信息,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实施体育文化精品战略,借助动漫、影视等文化载体,培育一批体现大连体育特色、反映时代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体育文化艺术作品。完成大连体育精神的提炼工作,进一步明晰大连体育的核心价值。
七、以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一)保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各项经费规范管理、统筹安排,重点用于构建全面健身服务体系、资助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各区市县也要按照部门预算原则,统筹安排预算支出,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项目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彩票公益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比例使用,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管,切实发挥公益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能源等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发展。
(二)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公众体育需求等,按照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严禁非法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需要改变规划或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建立专家论证和听证制度,完善补偿机制。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纳入公共设施规划内容,新建小区、居住区的体育设施建设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体育行政部门能够与园林、市政、交通等部门合作,参与城市规划的前期论证及验收程序。
(三)完善体育执法监督。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完善体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体育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群众体育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我市青少年体育、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农村体育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办法与细则》,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地方法规,特别是要出台《大连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大连市体育人才引进办法》和《大连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以《国务院关于吸引民间投资若干意见》出台为契机,加紧研究制定引导和扶持民间投资进入体育行业基本建设领域的相关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群众体育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群众体育市场化,争取社会捐赠和赞助,保证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地位和执法权限,推行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完善体育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各项职能,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复议、体育行政诉讼制度。着重对《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四)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亟需的教练员、裁判员及其他相关亟需人才。建立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落实好系统内现有人才的中长期培养工作,并从我市实际出发,组织落实国家“体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注重加强体育人才的管理和使用,对其实施动态管理、创造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年度奖励制等多种分配制度,努力提高优秀体育人才的待遇。重点加强对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借鉴职业化模式,探索采用合同制管理,适应新体制下的用人、奖励和分配机制。完善业余训练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各方面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建设足球、排球、曲棍球、乒乓球、游泳等多个项目的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向国家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力争保持在15个副省级城市前3位。建立一支拥有200名国家级、高级、中级、初级结构合理的教练员队伍,培养和储备10名国际级裁判员和1500名在训运动员。
(五)强化体育科研支撑作用。建立完善以大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为主,以大专院校、体育科研机构为基础,以局属各训练单位为补充的科研体系,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大连体育科研发展的合力,使我市体育科研成果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积极创建科学健身示范区,进一步促进科学建设成果的转化。加大对竞技体育服务力度,要在参赛训练、恢复、伤病防治等方面加大对运动队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运动项目的技术攻关,力求在“十二五”时期取得重要突破。以科技支持来加强兴奋剂预防工作,防止误用兴奋剂事件发生。全面做好各项目入队运动员的科学选材工作。加强对全民科学健身工作指导,引导市民树立科学运动观,优化全体市民参与健身的效果。创新体育科研工作体制,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体育技术公司,采取多种合作的方式,将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大连的体育事业之中。
(六)加大体育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普及体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倡导科学、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落实规划实施监督。各级政府要注重与有关部门的协商和沟通,定期听取体育工作专题汇报。将规划中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督促检查机制,以保障和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