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印发《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参考文本)》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中“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和《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中“规范委托经营模式,编制和推广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文本”等要求,指导公共体育场馆产权单位做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工作,推动提升场馆管理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育总局日前制定了《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参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合同”),并已下发。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中“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和《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中“规范委托经营模式,编制和推广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文本”等要求,指导公共体育场馆产权单位做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工作,推动提升场馆管理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育总局日前制定了《政府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共体育场馆示范合同(参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合同”),并已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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