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市体育行业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机制,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1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市体育局结合部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调整了《大连市体育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
1.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3.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二、容缺受理原则
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机构申请容缺受理时,应当提交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2),自然人办理时需本人签字。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行政审批窗口将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及超期处理方式。
2.申请人在补正时限内不能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窗口应当终止办理,并于容缺时限内将《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见附件4)送达申请人,同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
四、失信行为的处理
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失信行为,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时推送到信用中心,将容缺受理失信记入其公共信用档案,半年内该申请人不再适用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五、动态管理
《清单》将按照《通知》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张爱科、许德强,联系电话:83681982
附件:
大连市体育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