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公开办〔2023〕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
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辽政办公开〔2023〕6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公开工作,助力实现大连高质量发展,现将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立足职责定位,努力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
1.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及其部门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2.切实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深入落实《大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解读。以政府及其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做到图解全覆盖。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解读,以动漫短视频形式做好“一类事”政策解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围绕三年行动方案中的具体任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二、强化公众参与,不断完善政企政民互动功能
4.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部门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部门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门法制机构应当在起草部门补充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合法性审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发挥服务调查研究功能作用。开展调查研究需开展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的,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调查问卷等,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大推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提升服务效能,助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6.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积极应用数字技术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精准匹配,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升级“惠企政策服务”模块功能,及时动态更新政策库和企业库,实现多维度、个性化、精准化政策推送。优化政策兑现审批流程,推进“免申即享”政策事项,实现政策和服务精准找人。探索建立直达政策分解发布工作机制,提炼政策核心条款,明确办理单位、联系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直达企业群众。(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7.有序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积极推进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8.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各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最新版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公开收费事项、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坚持清单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9.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优化调整各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开展抽查检查,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四、推动诉求办理,健全解决群众难题工作机制
10.加强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及时通报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更有针对性地为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可靠支撑,增强政府决策机制科学性。(牵头单位: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作用。政府网站要准确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优化平台功能,积极发挥政务公开渠道作用
12.提升政府网站能力水平。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政府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探索政府网站在政策发布、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全面完成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3.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做好互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4.务实推进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各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工作实际,建设实体政务公开专区,以自助体验式为主,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解读等服务。(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持续改进作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5.切实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提升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培训交流力度,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的培训交流。不断改进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具体工作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