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巡察反馈提出的整改意见,市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请各属地体育行政部门结合体育行业季节性特点,加强行业监督检查,举一反三、长期推进;要与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起来,自觉履行好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现将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办理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办理经营许可证情况

截至7月31日,全市已办理经营许可证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共计95家。其中,游泳场所82家、滑雪场所6家、潜水场所2家、攀岩场所5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正在办理经营许可证情况

正在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场所21家,均为游泳场所。其中,已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在办理经营许可4家。向第三方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等待检测的10家。7家已明确表示要办理经营许可。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情况

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许可证的场所12家。其中游泳场所11家、攀岩场所1家。情况如下:

1.长海县1家。大连海山岛酒店有限公司室外游泳池未办理经营许可证,长海县文化旅游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店在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后,向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2.西岗区2家。大连海晟国际金融会议中心、大连宇泰游泳健身有限公司,均未取得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经营许可。

3.瓦房店市5家。大连鸿鑫水岸酒店有限公司、大连龙馨温泉宾馆、瓦房店龙门温泉山庄有限公司、大连龙腾温泉有限公司、大连尊豪假日酒店,均未取得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经营许可。

4.普兰店区3家。安波光明温泉洗浴中心、山海温泉酒店、趣乐体育文化(大连)有限公司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普兰店区文化旅游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以上3家场所在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后,及时向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5.中山区1家。清和浴游泳,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

四、已停业、注销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

已停业、注销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8家,其中注销3家,停业5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请各区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规范管理,对尚未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经营许可办理工作。对违规经营场所,应依据《体育法》第116条规定,责令停业整改;不能整改的,责令关闭,并作出相应处罚,以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请中山区、西岗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长海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推进情况正式文本(PDF)报至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附件1-4.xls   


大连市体育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许德强,联系电话:83681982,电子邮箱:138426597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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