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体育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作用,增强体育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体育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实现体育行政执法裁量依据制度化、行为规范化,健全完善全市体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市体育局研究制定了《大连市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建议(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反馈至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无意见,也请反馈。
附件:大连市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稿)
大连市体育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许德强,联系电话:83681982,电子邮箱:138426597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