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了《大连市体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连市体育局
2024年6月6日
大连市体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024年版)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标准 | 备注 | ||||
法 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
1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日 | 无 | |
2 | 举办高危险性 体育赛事活动 | 行政许可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 | 无 | 无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 | 无 | |
3 | 经营高危险性 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 无 | 公民、 法人 | 20日 | 无 | |
4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五条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日 | 无 | |
5 |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 行政确认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 | 无 | 公民 | 180日 | 无 | |
6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 行政确认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无 | 公民 | 90日 | 无 | |
7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40日 | 无 | |
8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无 | 无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 | 无 | |
9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体育法》第八十七条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 无 | 无 | 无 | 法人 | 20日 | 无 | |
10 | 体育类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注销前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 | 无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0日 | 无 | |
11 | 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体育局 | 市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 《体育法》第十三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无 | |
12 |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 | 无 | 无 | |
13 | 体育赛事活动 组织者违反 《体育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无 | |
14 |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无 | |
15 | 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体育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无 | |
16 | 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行政处罚 |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 法人 | 无 | 无 | |
17 | 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无 | 无 | 无 | 无 | 公民、 法人 | 无 | 无 | |
18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无 |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七条 | 无 | 无 | 无 | 公民、 法人 | 无 | 无 | |
19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拒绝、阻扰体育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无 | 无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无 | 无 | 公民、 法人 | 无 | 无 | |
20 | 体育彩票代销者违反规定 销售彩票 | 行政处罚 | 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无 | 《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无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 无 | |
21 |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 适应服务活动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无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无 | 无 | 无 | 法人 | 无 | ||
22 |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市体育局、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无 | 无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无 | 无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