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体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24〕5号)要求,按照《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65号)规定,现将大连市体育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1.《关于印发<大连市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体发〔2011〕)41号;
2.《关于加强县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大体发〔2021〕54号);
3.《关于印发<大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体发〔2022〕76号);
4.《关于印发<大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体发〔2022〕77号);
5.《关于印发<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体发〔2022〕78号)。
特此通知。
大连市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